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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侦查室主任就互联网审判管辖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2025年10月11日10:34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将大力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伸张正义、惠及人民的职能作用,公平、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并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互联网管辖规则》(法释[2025]14号,以下简称《条例》)。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侦查室相关负责人,详细了解了《规定》的具体内容。问题一、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颁布的《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2018年条例》)规定了互联网法院的管辖权。此次发布《条例》时,调整《2018年条例》的背景和原因是什么?答:2018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事项的规定》(法解释[2018]16号,以下简称《2018规定》)《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的11类案件。该司法解释有效适应了互联网法院成立初期的职能定位,在探索网上审判机制、提高司法便利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5月,党中央签署关于全面深化政法体制改革的协议 各领域要求加强网络法院建设,推动提升网络审判水平。管辖权。 《第五人民法院五年改革方案》(20《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方案(2024-2028年)》均将“完善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权”列为重要改革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持续推进机构调整,有效落实改革发展党中央委员会。在详细总结互联网法院初步调查结果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确定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 《规定》的制定背景和具体理由如下。首先,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重要举措。第三份《决定》中共二十大提出“加快建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快建立数据产权认定、市场交易、权利分配和利益保护制度,提高数据安全保障”等改革规定。网络法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排头兵”和互联网治理法治标准的“试验场”,要充分发挥“领头雁”效应和专门法院的优势,探索完善网络法院新机制、新模式、新模式。 数据权益、平台经济、人工智能、算法治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技术。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标准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引导和推动互联网重大前沿领域的裁判规则和保障,快速响应网络空间治理新要求,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将上述地区的案件移送司法管辖区集中管辖。打造更多互联网法院典型案例和裁判规则,为数字经济发展和网络空间治理提供参考。接下来,调整您的互联网。司法管辖是落实党中央对互联网法院功能定位的必然要求。 2018年,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明确了互联网法院的三大职能方向。即总结推广“网络纠纷网上审理”司法新机制,探索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要的诉讼新规则,以各类新审判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情况一致。针对上述功能定位,互联网法院一直在积极思考。 2021 年《民法修正案》l 《程序法》确认了网上诉讼的法律效力,明确了相关诉讼规则,出台实施了《人民法院网上诉讼规则》、《人民法院网上调解规则》和《人民法院网上运作规则》。互联网法院探索网上审判机制、创建完善网上诉讼规则的目标有效实现。现在当务之急是把精力集中在第三个目标上。通过检验多种网络新案例,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2018规则》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主要是受理简单、适合网上批量审理的一般网上案件。其目的是适应法院在互联网上新生地位的需要,考虑在线审判机制和在线诉讼规则。全面、彻底地实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互联网法院的职能定位和改革部署,推动互联网法院核心职能从“审判机制创新”向“互联网治理审判规则落地”迭代完善,有必要对《2018条例》重点对与数字经济密切相关的新复杂前沿案件进行系统调整。第三,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权是满足数字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的客观必然。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深入发展,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据、算法、平台、市场竞争秩序和个人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围绕信息保护等问题,各种新型网络法律纠纷不断涌现。公众不仅期望在互联网法院享受高效便捷的在线诉讼机制,还要大力提高互联网法院的专业审判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在规则制定、标准制定和治理促进方面的功能作用,出台更多具有规则制定、示范和引导功能的司法规则,明确数字经济的轮廓。明确经济主体权利义务界限,明确网络空间行为规范,切实加强对新型网络权益的司法保护。因此,有必要将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从普通传统互联网案件调整为新型复杂前沿互联网案件,快速响应公众对网络空间治理和经济发展、数字经济的新需求和新期待。问题2:之后条例生效,当事人的案件将受到怎样的影响?答:《条例》施行后,案件管辖法院将发生变化。具体而言,北京、杭州、广州法院将审理“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纠纷”和“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四类“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将受到集中管辖。当事人可以向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互联网法院。最初,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通过网络签订、执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贷款合同纠纷”、“网络小额贷款合同纠纷”、“首次发表的作品著作权或者相关权归属纠纷”等案件。“网上出版、传播的作品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引起的纠纷”、“因侵权产品缺陷引起的产品责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引起的涉及他人人身权、专有权的纠纷”,以及网络侵犯名誉权、一般道德权、财产权等传统网络侵权纠纷,将在三个相关领域受理。 基层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标准。关于网络版权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处理。颁布《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和《关于审理涉及权利的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法[2025]167号)。这将被接受 集中管辖法院n 取决于管辖范围。例如,北京的网络版权案件由东城区的六个基层法院审理。按规定管辖西城区、朝阳区。调整互联网审判管辖后,完善审判机制、优化管辖格局,将进一步有助于提高当事人的诉讼体验和审判质量和效率。从当事人的诉讼经验来看,北京、杭州、广州的基层法院拥有稳定、功能齐全的在线诉讼平台,应用在线审判机制具备坚实的功能基础。对于移送相关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继续享受“网上争议法庭”诉讼的充分便利,在线完成整个立案、通知、证据开示和庭审流程。同时,在建设时人民法院“单一网络”全面启动,网上诉讼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当事人诉讼体验进一步优化。有关高级法院还将指导辖区内相关法院加强诉讼指导,完善流程指导,优化办案方式,加大网上诉讼应用力度,确保当事人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质量上:从审判效率上看,三基层法院拥有雄厚的司法基础设施和专业性强的法官队伍,能够保障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协调配合。 互联网法院的管辖权。为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和量刑结果的稳定,有关高级法院还将加强辖区内司法资源的统筹部署和工作导向,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积极将互联网法院前期探索建立的各类纠纷解决机制推广到辖区内其他基层法院。司法管辖区在更大范围内促进争议解决的有效性,确保审判结果的稳定性。这些当事人的权利将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问题三:网络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网络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网络不正当竞争等纠纷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其“规则”是什么。网络法院是否具备相应的司法资源和能力来充分审理这些案件?答:及时有效应对新的网络权利和人民数字权利司法保护的新需求,是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权的重要原因。在最初的司法实践中,三个互联网法院已具备适应互联网新类型案件的专业程序经验、审判能力和司法机制,能够正确审理网络新类型案件。首先,从专业审判经验来看,新型案件迄今尚未系统纳入互联网法院管辖,但通过受理多案由案件、接受指定管辖,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中国首例大数据产品权属案”、“中国首例AI文生模式案”等一大批早期互联网示范案件。近年来,共发生200起此类事件。其余案件入选或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数据库案例、全国法院年度案例和年度十大网络案例。最近公布的前六起数据权利指导案例中的两起本案由网络法院提起,充分表明网络法院在新型网络案件的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扎实的司法基础。其次,在专业审判权方面,互联网法院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专业审判队伍的打造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培养了10余名国家审判专家、国家审判案件办理标兵、优秀国家法官和地方审判专家,形成了一支“既懂法律、又懂网络”的专业综合型审判人员队伍。互联网法院法官大多具有审理互联网新型案件的经验,能够将法律纠纷的焦点指向数据、算法等前沿领域,确保新型案件依法得到妥善审理。调整管辖权后,高等法院通讯员将进一步统筹配置司法资源,优化互联网法院布局,组建专门案件专门审判队伍,为妥善审理网络新型案件奠定坚实基础。三是从专业司法机制来看,互联网法院积极考虑数字技术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通过建立专业审判团队、加强平台耦合和数据互通、完善区块链技术展现有力证据、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整个案件处理流程,形成了一系列适应网络案件特点的专业审判模式。对于纠纷发生在网络、证据保留在网络、当事人为网络行为体的新案件,具有独特的司法优势,可以可靠地审理相关、前沿、复杂、新的案件。我互联网纠纷得到公平、有效的审查。问题四:《规则》主要协调三个互联网法院的管辖。对全国法院网络司法工作将产生哪些影响?对于网络空间治理和数字经济发展有多重要?答:网络法院作为互联网诉讼探索创新的重要阵地,一直是国内互联网司法活动的“排头兵”。本案管辖权调整将为数字时代互联网司法工作注入新活力,推动司法裁判主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变化,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治理法治化水平。其作用及意义如下。一是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果,推动全国互联网测试业务整体水平提升。北京、杭州、广州三个互联网法院所在的u是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和产业集群的高地。它们汇聚了一大批各大科技公司,成为各种新、难、复杂互联网纠纷的“第一地”。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三起相关案件。他们利用审判经验,积极解决经典前沿法律问题,梳理完善规则,推动典型案例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对互联网部落诉讼工作的监测和指导,系统整理新类型案件的诉讼经验,努力培育形成一大批具有规则制定意义的典型案例,准确提炼裁判精髓,迅速转化为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和指导性案例,并定期向全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方向性和开拓性力量。互联网法院的作用。同时,利用全国法院“一网”系统平台,将典型互联网审判案件和裁判规则快速纳入系统平台,并通过类案处理、智能搜索、法律解答网络问答等流程环节,扩大规则的辐射效应,为全国三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有用的参考资料,促进统一执法,不断提高全国互联网审判运作水平。二是建立新兴领域审判规则,强化网络空间治理和数字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司法实践中,一些新锐案件还存在量刑标准不明确、适用法律不一致等情况。与数字经济密切相关的案例。以数据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为例,由于法律规定相对原则性,各个法院对于数据权保护主张、数据权归属、数据行为的合法性、相关市场主体之间竞争关系的裁定、数据行为与损害竞争的因果关系、损害竞争程度的裁定等方面都有不同的理念和判决标准,新的相关诉讼类型可能会集中到互联网法院管辖。优质司法资源、作出高质量裁判,有利于加强对网络个人信息、网络空间、虚拟财产等个人隐私的司法保护,保护网络公众的新权益。有利于完善数据争议判定规则,明确数据权利和义务边界,维护数据权益。规范数据行为,协调平衡数据权益保护和数据交易流通效率,保障数据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各类流量绑架fico、数据追踪。帮助依法规范诈骗、欺诈、选一平台等新型网络。加强不正当竞争行为、互联网黑灰行业治理,规范和推广人工智能算法应用。推动对算法歧视、算法操纵、算法中毒、非法算法数据处理等现象进行系统治理,促进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有序健康发展,为新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完善涉外网络案件审判机制,深度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南斯。 《规定》扩大了互联网法院涉外案件管辖范围,将涉外网络数据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纳入互联网法院管辖,推动涉外网络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进一步提高。围绕数据权益、平台治理、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中国公民和企业涉外利益等问题,研究完善国际判例规则和示范试验,推动加强涉外法律框架建设,为加快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
(编辑:项小斌)